(网经社讯)10月24日凌晨,安克、耐克、盒马、CATLINK等多个品牌的企业微信客服账号几乎同时向用户发送涉黄引流链接,引发大量投诉与关注。当天下午,企业微信安全团队发布公告,原因系某第三方外挂软件服务被攻破,受影响账号已被强制下线,相关链接已被封禁。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大才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中心主任肖永红接受#网经社 专访时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这也是区分外挂服务商主动群发VS被黑客攻破劫持的核心法条基础。
如果外挂服务商明知链接涉黄,但是为了引流而主动调用外挂群发、推送消息,这本身就是在积极追求淫秽信息扩散的结果,满足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观要件,但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如达不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不能用刑法规制,这也是“刑法谦抑性”的要求。
如果外挂服务器是被黑客攻击,账号被劫持,黑客擅自利用外挂群发淫秽链接,此时服务商没有主观故意,不构成本罪。但是,如果外挂服务商知道外挂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甚至之前也曾发生过类似被黑客劫持发送涉黄信息被公安机关警告而不予以修复,放任漏洞存在,则有可能会被认为对“存在安全漏洞的外挂服务器会被黑客攻破而用来传播淫秽信息这一情形”持放任的心态,从而达到构罪的主观要件(间接故意)。

专家介绍:肖永红,河南信阳人,浙江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浙江大才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兼刑事辩护中心主任,中共党员,杭州律协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浙财大东方学院实务导师、网经社特约研究员。2013年执业,有13年刑事辩护与公司法务经验,专注企业(家)刑事犯罪预防辩护及公司治理、股权合同纠纷,多起案件获缓刑、不起诉或无罪。
【小贴士】
网经社深耕电商与互联网近20年,依托旗下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及开放型电商智库平台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SC.100EC.CN),通过立法参谋、监管课题、监管培训、监管会议、监管调研、专项报告六大方式,在推动消费维权、参与行业立法、促进平台合规等方面成果显著,持续获得有关部委的认可(详见:https://www.100ec.cn/zt/scjghb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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